江平自述
┃γνῶθι σεαυτόν
┃智者自知
江平自述
© 口述:江平
© 采写:赵凌
历尽劫波,他仍风骨不改,只向真理低头,他以这执拗的坚持,为中国法学赢得尊严。主导起草《民法通则》、《公司法》,尤其是《物权法》。他不懈地努力着,要为私权争得保护,为社会创造自治,使权力纳入法律。他的清醒,有历史的深度与现实的热度。不幻灭,不气馁,有承担,使他成为中国法学的良心。
江平
最初想当记者
我最初的想法是当个记者,因为我觉得新闻记者是无冕之王,有很多的独立性,可以批评政府,可以为民请命。记者的工作也符合我的性格,所以后来我就报考了燕京大学新闻系,当时燕京大学的新闻系是最好的。
解放那一年,我19岁,读了两年书后,到了北京团市委工作。没过多久,国家决定派人去苏联学习,机关就选上我了,能第一批留苏,我是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从留苏的专业来看,也有新闻,但当时的学习,完全是按照国家的需要,我被安排学了法律。所以说,法律并不是我人生自愿选择的职业,毕竟有些枯燥无味,不像新闻那么自由奔放。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国家派我去学,我当然是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的。
对我们来说,一切向苏联“老大哥”学习,苏联就是我们中国明天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苏联学习所看到的,主要还是一些正面的信息。对我来说,思想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当时这个秘密报告在留学生中间公开传播。我听了这个报告之后,确实是大吃一惊:原来苏联还有这么黑暗和专制的情况。我从高中时追求的就是民主,就是自由。听了这个报告后我就觉得,和自己所追求的理想有很大的变化。
五年的学习结束时,我拿到了莫斯科大学的全优毕业证。那段时间应该是很幸福的,我还认识了一个女同学,比我低一届,在苏联不能结婚,后来回国结的婚。1956年我回国后被分配到了北京政法学院,就是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后来一辈子就在这儿了。
1957年,人生巨变
谁都没有想到的是,我意气风发地回来,却抢到了“右派”的帽子。那时候我刚从苏联回来,对国内的政治情况不很了解。开始大鸣大放时,组织上希望大家尽量敞开。领导还特别希望我们这些从苏联回来的人,帮助党来搞整风。我当时很积极,带头起草了一张二十人联署的大字报,这张大字报后来被认为是暴露了我的民主自由的思想。当时给我定了两大罪状:一个是二十人大字报,还有就是攻击社会主义。
1957年的反右,给我的打击很大,对我一生的影响也非常大。我突然从原来人民的内部,变成了人民的外部,变成了人民的敌人。至今回想起来,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就是被划为右派的那一刻。我的妻子迫于政治的压力和我离了婚,我们之前的感情很好。没有多久,我在郊区劳动,抬钢管过铁路的时候,可能是太累了,没有听到火车过来的声音,整个人被卷到火车底下。所幸,活了下来,但是一条腿没了,我现在一条腿装的是假肢。
我当时感觉整个世界全变了,人生也变了。刺激非常大。但是在当时,右派这个问题,在高等学校是很普遍的,像我们学校,恐怕占到10%左右了。同样遭遇的人很多,所以我觉得还是可以忍受的,还没有到活不下去的地步。当时腿断了以后,住医院的时候,我还是积极分子,我还给那些年轻的小孩,腿断了的,做思想工作。总的来说,我还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人。
断了腿后我就开始教书,1963年教俄语。紧接着“文革”被下放到安徽五七干校劳动。1972年北京政法学院正式宣布解散,我们就地分配。当地不欢迎我们,要我们自己找落脚的地方,我就找到了延庆中学当老师,在这里一直呆到1979年。1967年,我37岁,第二次组织了家庭,是别人介绍的,她父亲也是右派,算是同病相怜。从1957年到1979年,这22年,实际真正教学大概只有七年。“文革”十年没有事可干,帮人家抄大字报,搞这些活动,变成了我们日常的生活。这是个很苦闷的年代,知识分子不能看书,没有什么自己的专业来做。从苏联回来的时候,我带了许多书,这些书都是辛辛苦苦从吃饭的钱里面省下来的,希望回来后能用上。但是到了“文革”后期,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这个奢望,把绝大多数书都当废纸卖掉了。
为私权理念呐喊
1978年下半年,北京政法学院决定复校,我就回来了。“文革”这一段,所有人都荒芜了。急需人才,我一下有了用武之地,一上来就能讲《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两门课。自己终于被派上用场了,我当时特别高兴。
为什么我一开始就对民法感兴趣呢?主要的原因是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中国对私权历来不重视。我所理解的私权,就是私人企业、私人财产和私人权利,在中国提倡私权保护,是刻不容缓的责任。我们过去也是只讲公权,只讲刑法,封建社会也是只讲刑法。所以民事的问题,无人过问,或者不屑过问,觉得是个婆婆妈妈的事情,恰恰在这些婆婆妈妈事情的后面,体现了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所以民法就是私权。建国以后,对于私权的法律,始终没有提到议事日程,虽然也提到搞民法典,但是三起三落,最后还是没有搞一个象样的民法典。第一部真正具有法典意义的就是民法通则,我作为主要的起草者参与了。民法通则像外国学者说的,是中国的民事权利的宣言。这个法律,肯定了中国的老百姓应该享有哪些私权。
在私权的问题上,最重要的就是前两年通过的物权法,因为物权法是涉及到私权争论的一个焦点。北大巩献田教授提出来,说物权法的原则是违宪的。这背后的争论说透了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作为私权在市场经济上的地位,一个是私权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中的地位。因为意识形态是要消灭私有制,那私的东西和公的东西,怎么能够站在同样的起跑在线来定它的位呢,他们是从这个角度来讲的;而我们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市场经济所有的主体的权利,都应该是一样的,平等的,不能够说公有制就优先于私有制。
法治在中国的前途
拿现在的情况和30年前来比较,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30年前真是无法无天,所以像我80岁的人来说,还是很乐观的。
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总的来说,是退一步进两步,还是在不断地前进。当然还要看到,现在有些地方是在倒退。当然这比较复杂。中国现在的情况,在于更多地是来解决社会的矛盾,解决社会的稳定问题。那么越是当社会矛盾尖锐的时候,作为我们的管理者,越需要以稳定作为优先考虑,其中有些东西当然就对我们所说的法治理念有所变通了。
我的中国梦,就是法治天下。
我们现在离法治天下还很远。美国梦也好,中国梦也好,在法治理念方面,我觉得总的来说,是一致的。中国要实现法治天下的梦,和美国已经实现的法治天下的梦,大的东西应该是一样的。美国法治天下的梦,就是法治的理念写进宪法,建国二百多年,没有大的动荡。美国的政治选举制度,二百多年都一直保持下来了,并没有因为哪一个总统要把这个权利都集中在自己手上掌握而破坏法治。
中国有宪法,但是中国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法治呢?在这种情况下,法治天下就包含了这个共同的理想。
人生八十看中国
我们年轻时代的理想,是建设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的新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我们重新提出来恢复它的本来面目。追求民主、自由和人权,我觉得这是人的本性,我总不能够去追求一个专制的社会吧。
我这辈子最欣慰的事情,是没有说过违心的话。无论是在政治顺境的时候还是政治逆境的时候,我都没有,我也没有为了自己官运,整过什么人,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是很踏实的,呵呵。说到人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我在能够做一些事,为中国的法治事业做贡献的时候,已经五十岁了,人生最黄金的时代,恰恰应该是在三十岁到五十岁这二十年,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我丧失了人生最宝贵的时间。
如果来生让我重新选择职业,我仍然要选择大学教授。因为我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见解,有自己的理想,要为这个理想来说话。而大学教授完全可以按照独立的精神来讲。政治条件不允许我讲的时候,我顶多不说而已,但是我不必说那些违心的话,这是很重要的。
做一个好记者,现在完全没可能实现了。如果我选择了记者,我想同样会面临很大的痛苦。新闻的灵魂在于自由,如果我连这个自由都没有了,那是很痛苦的。但是不管怎么说,中国的事情还是要慢慢来,和现实体制发生直接冲突来坚持自己的理想,我觉得没有太大必要。因为有些事情不是自已所能决定的。
换一个角度讲,我们现在至少经济在发展,各个方面还不错。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具有容忍的精神,所谓容忍,就是在多大范围内,能够和现实妥协。不要因为妥协而难过,时间会逐渐改变一切,我是这么看的。
本文选自《永远的校长:江平教授八十华诞庆贺文集》,孙国栋/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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